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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潍坊37000cm威尼斯环境监测方案(2.27日)

发布日期:2019-12-27 浏览次数:260

37000cm威尼斯

 

2019年1月1

 

 

 

37000cm威尼斯

潍坊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环境监测方案

 

一、目的

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和频次,制定年度环境监测计划,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置排放进行监测,及时发现不合格现象,找出原因及时解决,确保处置设施在排放达标的条件下运行。

二、制定依据

1、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

2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

3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

4、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

5、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

6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

4、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

5、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

6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

7、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/T91

8、地下水质量标准GB/T14848

9、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/T164

10、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

 

三、监测项目及频次

类别

目的

监测点位

监测项目

监测频次

备注

废水

了解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回用水水质

渗滤液处理站回用水池

PH、有机汞、汞、铅、镉、总铬、六价铬、铜、锌、铍、钡、镍、砷、氟化物、氰化物、CODcr、NH3-N、

回用时

1次/日

自测


了解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外排水达标情况

渗滤液处理站回用水池

 

 

第一类污染物:总汞、烷基汞、总镉、总铬、六价铬、总砷、总铅、总镍、苯并(a)芘、总铍、总银、总α放射性、总β放射性(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)

第二类污染物:PH、SS、BOD5、CODcr、NH3-N、磷酸盐(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项目)

外排时

1次/日

外委

了解初期雨水污染情况

初雨水池

PH、铜、锌、镉、总铬、六价铬、砷、汞、氟化物、氰化物、COD、氨氮

每次大雨过后

自测

了解渗滤液产生情况

初、次渗滤液及地下导排水

P H、总铅、总镉、总铬、总铜、总锌、总钡、总镍、总砷、无机氟化物

悬浮物、BOD5、CODcr、氨氮、磷酸盐(注:红色加黑因子为取证时新增)

1次/月(如有水)

自测

BOD5、磷酸盐

1次/季

外委

地下水

 

了解地下水情况

1-7号地下监测井

PH、氨氮、氯化物、氰化物、硫酸盐、硝酸盐氮、亚硝酸盐氮、高锰酸钾指数、挥发酚、总硬度、溶解性总固体、大肠杆菌总数、硫化物、石油类、铬、铅、汞、镉、砷、锌、铜(环评要求)

浊度(控制标准要求)

1次/季

 

委托

废气

 

了解废气处理排放情况

 

暂存1、2车间、污水处理间废气净化排气筒

废气量,HCl、NH3、H2S 、臭气浓度

1次/半年

委托

固化车间除尘排气筒

废气量,粉尘、NH3、H2S 、臭气浓度

1次/半年

委托

装盐排气筒

废气量,粉尘、NH3、H2S 、臭气浓度

1次/半年

委托

环境空气

了解厂区大气环境

厂界南、北

H2S、氨、臭气浓度

1次/年

委托

噪声

了解噪声排放情况

厂界南

Leq[dB(A)]

1次/季

委托

固废

浸出液

危废

固化的危废

P H、总汞、总铅、总镉、总铬、总铜、总锌、总铍、总钡、总镍、总砷、无机氟化物、氰化物

1次/批

自测

土壤

了解土壤污染情况

厂区

pH、镉、汞、铅、锌、铜、镍、铬、砷、VOC

1次/年

委托

 

四、执行标准

1、外排废水

第一类污染物执行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9-1996)表1

第二类污染物执行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》(CJ343-2010)B等级。

2、有组织废气

NH3、H2S执行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)) GB14554表1 中二级新扩改标准;

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GB1629 7 - 1996 表2二级。

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372376-2013)中重点控制区。


排放浓度mg/m3

排放速率Kg/h

排气筒高度25m

NH3


14


H2S


0.90


HCI

100

0.92


非甲烷总烃

120

35


颗粒物

10



 

3、无组织废气标准


厂界浓度限值mg/m3

NH3

1.5

H2S

0.06

4、厂界噪声

执行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三类

 

项目

昼间

夜间

单位

等效A声级

65

55

dB(A)

5、固体废物浸出液

执行《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》GB18598- 20015.1

 

5-1 危险废物允许进入填埋区的控制限值

序号

项目

稳定化控制限值(毫克/升)

1

有机汞

0.001

2

汞及其化合物(以总汞计)

0.25

3

铅(以总铅计

5

4

镉(以总镉计)

0.50

5

总铬

12

6

六价铬

2.50

7

铜及其化合物(以总铜计)

75

8

锌及其化合物(以总锌计)

75

9

铍及其化合物(以总铍计)

0.20

10

钡及其化合物(以总钡计)

150

11

镍及其化合物(以总镍计)

15

12

砷及其化合物(以总砷计)

2.5

13

无机氟化物(不包括氟化钙)

100

14

氰化物(以CN计)

5



2019.02.18水质检测报告.PDF

2019.01.09水质检测项目.PDF

2019.03.28水质检测报告.PDF

2019.04.26土壤检测项目.PDF

2019.03.28环境监测项目.PDF

2019.04.29环境监测项目.PDF

2019.04.29水质监测项目.PDF

2019.07.11地下水例行监测项目.PDF

2019.07.11废气例行检测项目.PDF

2019.11.06环境监测项目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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